烟台市加快构建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2019-06-04 08:00:00 来源: 胶东在线 作者:

  2017年烟台市成为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城市。试点以来,烟台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兜底保障、适度普惠”的工作思路,以点带面,着力构建“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服务为支撑、志愿互助服务为补充”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效。

  织牢兜底保障网,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以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老人服务需求为重点,制定出台《烟台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和《烟台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提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精准度。加快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并全额资助参加医疗保险。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护理补贴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达到低保的1.4倍,1.29万名农村特困老人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全面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兜底保障制度,在保老年人9747名,在保残疾人9.2万名,年发放补助资金9000多万元。同时,严格落实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优待抚恤等各类保障政策,特困老年群体基本养老得到良好保障。

  落实规划用房,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普查数据,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采取建设预留、民政联审、政府回购的方式,积极落实新建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套政策。目前,市区范围内已基本落实。其中,芝罘区已审批新建小区2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508平方米,各街道调剂社区养老用房近3000平方米用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老旧小区通过鼓励社区居委会利用闲置用房开展涉老服务。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体覆盖率达到70%。

  统筹两个试点,助推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向社区居家延伸。开展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工作,签约率服务率达到95%。引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烟台凤凰台医院、福山区东厅街道卫生院等均已设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每人每年130元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全市2743处医疗机构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团队2000余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了63%。实行社区医养网格化管理。对不同网格内老人根据不同需求开展健康查体、慢病随访以及送餐、助洁等50多项服务,推动医养结合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培训与竞赛相结合,加快培养专业从业人员。自2014年起,每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活动,免费培训养老管护人员,并给予养老管理员职业资格补助和大中专毕业生从业补助等。支持烟台护士学校、滨州医学院老年医学院等五所院校增设老年护理相关专业。先后举办多期高级护理员培训班,组织开展了四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评选出“金牌养老护理员”“十佳养老护理员”49名,54人直接晋升为高级工。组织参加了全国第四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并夺得特等奖。与烟台市润康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达成合作协议,每年培训居家和社区护理人员6000-8000名,有效解决了社区居家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护理知识匮乏问题。(通讯员 赵杰 李林涛)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