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住房保障托起“稳稳的幸福”租售并举满足多样需求

2018-04-16 09:12:00 来源: YMG 作者:

   一套房温暖一个家,住房保障牵着千家万户。市住房保障中心最新发布的一组数据格外引人注目———自2014年4月1日《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办法》实施以来,烟台通过创新推行“三房合一、租补分离”模式,截至2018年3月底,市中心区在保租赁补贴家庭达10534户,整整4年间累计发放租赁补贴金额1.2亿元;2014年以来市级财政先后投入资金5亿余元,回购并统一装修了2300余套保障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配租;租赁补贴累计发放额度和保障数量,连续多年位居省内前列,烟台住房保障做法也先后被中央改革办、省委改革办的《改革情况交流》作了专题转发。

   让居者有其屋,这是不变的民生承诺。目前,烟台已构建起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既让购房“夹心层”有房住、享补贴,又让渴望拥有产权性住房的家庭拥有了产权住房,为百姓美好生活托起稳稳的幸福。根据省里下达的计划,到2018年底,烟台租赁补贴在保户数将达到11200户,对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住房困难租赁享补贴

   10534家庭领取租房补贴

   又到了小区紫叶李盛开的季节,家住莱山区锦绣好家的王迪胜老两口,常在忙活完一大家子的事情后到小区里溜达溜达,享受春的惬意。

   “儿子2014年申请到了保障性住房,我们帮他照顾孩子,一起住,眼看着搬到锦绣好家小区三年了。”已经71岁的王迪胜,说起话来声音洪亮。说起这些年住房条件的变化,他竖起了大拇指,儿子一家终于有了稳定的住所。

   2014年4月1日起,烟台在全省率先推行“三房合一、租补分离”住房保障新模式。即,将原有的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者并轨,统一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实行市场化租金,同时按保障对象困难程度不同,分档发放租赁补贴。获得保障资格的家庭,可以租赁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也可以到市场上租房,先按市场价交租金,再领补贴。

   王迪胜老人的儿子王洪卫,首批获得住房保障资格,并于当年申请到了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按照有关政策,王洪卫一家三口可享受50平方米的住房保障,每人每月可领取每平方米7元的租房补贴,共计350元。除去每月860元的房租,他家每月只需掏520元就住上了79平方米的楼房。在周边地段,这样面积的住房,每月房租没有低于1000元/平方米的。

   “咱烟台推的这个‘三房合一’政策真好,充分考虑了社会各个阶层百姓的住房需求,以租房补贴来统一保障,不租不补,困难大的多补点,困难小的少补点,这样很公平。”王迪胜笑着说。

   眼下,在烟台市中心区,像王迪胜一家一样,受益于“三房合一、租补分离”住房保障新模式的家庭还有很多。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以到户口所在街道的住房保障窗口,递交住房保障申请,获得保障资格后,租赁住房即可享受补贴。截至目前,烟台市中心区累计1.5万户家庭取得了住房保障资格,在保发放租赁补贴家庭10534户,共发放租赁补贴金额1.2亿元;累计为2300余户家庭配租了保障性住房。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烟台探索推行的“三房合一、租补分离”住房保障做法编发在《改革情况交流》,介绍烟台住房保障新模式,向全国推广烟台做法。

   租售并举满足多样需求

   省内首批共有产权住房已交付

   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是烟台在全省率先推行“三房合一、租补分离”住房保障新模式后,又一项住房保障改革举措。就在3月底,市中心区首批认购的140套共有产权住房实现全部交房。

   满足百姓的最基本住房需求,是住房保障工作不变的追求。烟台在探索推行“三房合一、租补分离”住房保障模式中,不少家庭表达了渴望拥有产权性住房的想法。为了进一步满足住房困难家庭的多元化住房需求,烟台自2017年5月1日起,在山东省内率先试行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制度,并于同年12月份筹集推出了首批共有产权住房,有353户家庭经审核获得认购资格,这也标志者烟台住房保障制度从“只租不售”向“租购并举”转变。

   今年1月初,首批共有产权住房针对具备申购资格的申请家庭进行现场销售。市民于先生一家三代五口人都来到了选房现场。“我们家五口人挤在70多平米的房子里,之前儿子儿媳结婚,就感觉住得有点‘紧巴’,前几年孙女出生,就更不方便了。”于先生说。由于购房困难,“三代同堂”的于家看到了首批共有产权住房推出后的消息,连忙报名填表,并最终入围。

   烟台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确定向购房人出售70%产权,剩余30%产权由出售人拥有,实行购房人和出售人按份共有整套住房的产权,共有2年后,购房人可以将剩余的30%产权买回去,拥有住房的完全产权。“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能够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保障方式,满足一部分群众对拥有住房产权的需求,另一方面能化解他们到市场一次性交纳房款的经济压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表示。

   实现常态化供应

   年内供应千套以上共有产权住房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共有产权”住房淡化了“一步到位”的购房冲动,降低了年轻人的“婚房焦虑”,受到了年轻购房群体的欢迎。

   “共有产权住房是国家倡导的一种创新型住房保障制度,这种住房面向住房困难家庭出售,实行购房人与出售人按份共有产权,具有出售性、保障性和共有性。”迟乔介绍。

   目前,住建部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6个城市试点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同时鼓励其它地方进行有益探索。除试点城市之外,江苏、陕西、四川等省份和南京、常州、连云港等国内部分城市已开始着手推行。

   今年,烟台将完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计划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机制,健全房源销售信息平台,完善售后管理和产权增购制度,年内向社会提供共有产权房源1000套以上。同时,还将修订出台《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11月底前全市将完成1.4万户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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