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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众网5月10日讯 由借东西反目成仇,再到因琐事起纠纷,两家本来要好的邻居最终一人死亡两人判刑。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39岁的胡某是栖霞农民,与王某是同村邻居,一向关系较好。2005年,王某家盖车库借了胡某家的压面机,归还时胡某妻子说是还了一把旧摇把的,不是她家的。两家因此吵了起来,从而产生矛盾,以后互不来往。2007年4月22日,胡某酒后因琐事与王某发生打斗,胡某左眼被打伤住院四天。2007年4月29日17时许,胡某携带水果刀到找王某家理论,二人发生争执并厮打。胡某妻子闻讯赶到现场,持木棍击打王某左胸部,胡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的腹部猛刺一刀,致王某受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法院审理判决:胡某判处无期徒刑,胡某妻子判处管制一年,胡某夫妇赔偿对方16万余元。悦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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