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5月9日讯 (通讯员 张爱强 记者 陈媛) 记者从烟台市卫生监督所获悉,为落实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下发的《关于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从今年六月份开始,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届时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看张贴在餐饮单位入口处醒目位置的公示牌,及时、准确、便捷地了解该餐饮单位卫生情况。
公示中的内容是市民们关注的热点,例如卫生信誉等级、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现场监督的十项内容如果全部合格,说明卫生管理“比较好”,给予笑脸;1-2项不合格的说明卫生管理“还可以”,3项以上(包括3项)不合格的,说明卫生管理需要“加把劲”,根据综合评价结论,卫生监督部门给予该单位相应脸形的公示表。
市卫生监督部门希望通过这种形式,满足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积极引导餐饮业主严格自律、诚信经营,不断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提高餐饮业卫生水平。同时,欢迎市民们踊跃献计献策,使公示牌能够成为老百姓就餐的参考牌和对餐饮单位、卫生监督部门工作的监督牌,使公示制度真正为老百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