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民营经济组织占市场主体99%以上 一批企业实力处于全国领先

2020-03-05 11:13: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发布会现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万树建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3月5日讯(记者 苑菲菲 屈晨晨) 3月5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万树建介绍了目前烟台民营经济的相关情况,并发布了接下来围绕《条例》市工信局将着重抓好的工作。

  万树建说,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四十多年的发展,烟台民营经济无论是总量规模还是发展质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根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86.76万户,其中各类企业23.44万户,个体工商户61.6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73万个。

  在这些市场主体中,除了外商及港澳台商企业4261户,还有为数不多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按照《条例》对民营经济的定义,剩下的都是民营经济组织,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9%以上。

  烟台民营企业中,除了有南山、玲珑轮胎、杰瑞、荣昌制药等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创新能力处于全国甚至全球领先水平、在全市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的骨干企业外,烟台还培育了一批跨越发展、创新引领前景良好的独角兽、瞪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了烟台民营经济的整体形象和影响力。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烟台在全省率先开展民营经济地方立法工作,率先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对烟台营商环境的改善和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在当前面对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双重考验的关键时期,《条例》的颁布实施和一系列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发展政策的出台,对于增强和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条例》已于3月1日正式施行,下一步,围绕《条例》的宣贯市工信局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强化《条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使各级各部门加深对《条例》的认识,准确把握《条例》内涵,把对《条例》的认识转化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行动;其次是强化《条例》实施,依法促进发展,将《条例》内容落到实处,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再次是强化协调督导,凝聚发展合力。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同时要结合当前形势,协调抓好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兑现落实,帮助企业增强信心、渡过难关,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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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夏晗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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