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房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售楼处及门店暂停经营活动

2020-01-27 14:32: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1月27日讯 (记者 苑菲菲) 26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在全市住建领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住建系统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器材,按职责做好责任区域内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切实做到门前清、情况明、不添乱。房地产领域,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暂停售楼处及门店经营活动。建筑业领域,在未接到行政主管部门明确通知前,工地一律不得擅自开复工,已经返乡的建筑劳务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返烟;加强施工现场值班值守,建立来访进场人员台账,原则上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场、一律不予接待、一律不准留宿。

  物业领域,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开展线索登记、情况上报等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清扫保洁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及时清运垃圾;加强公共区域特别是电梯、单元门、公共卫生间、健身设施的消毒工作;通过公共宣传栏、小区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媒介向业主宣传防疫知识,提醒业主注意自我防护。

  严格管控大型聚集活动。自即日起至疫情结束,按照“不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原则上取消大型室内聚集活动,由主办单位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坚决预防交叉传染。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业人员抵制谣言、小道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做好自身安全防护,自觉遵守相关部门的指挥安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的消毒、筛查、治疗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减少非必要接触。尽量减少外出,自觉做到并劝阻他人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确需外出的,佩戴口罩出行。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立即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辖区所有行业企业、建筑工地、物业服务小区,及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齐心协力做好防控工作,全力以赴防范疫情发生。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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