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页头

首页| 新闻 | 烟台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女性 | 汽车 | 房产 | 健康 | 人才 | 图片 | 论坛

新闻首页 | 烟台时政 | 烟台生活 | 烟台经济 | 烟台教育 | 山东新闻 | 国内热点 | 国际要闻 | 体育新闻 | 娱乐新闻 | 图片新闻

 

您的位置:烟台经济

柠檬酸(盐)出口新规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8-08-29 16:13:00

    烟台大众网8月29日讯 (通讯员 魏艳君 记者 张鑫) 为推动出口商品管理方式改革试点,配合实施柠檬酸生产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标准,加强和规范柠檬酸(盐)产品出口管理,商务部近日发布了2008年第56号关于柠檬酸出口许可申领条件的公告,自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经商务部审核确认具备相关商品出口许可申领条件的出口企业,才有资格申领出口许可证。蓬莱市受此新规影响的企业是蓬莱海洋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目前,蓬莱市外经贸局相关负责人已经亲自深入企业宣讲政策,并正在积极协助企业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出口不受影响。

        

编辑:张鑫         

上一篇:
下一篇:
烟台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烟台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烟台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烟台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烟台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烟台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烟台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烟台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招远第二届黄金节

·北京08奥运会

·全国网络媒体辽宁行

·四川汶川8.0级强震

·西藏今昔

·胶济铁路列车相撞

·2008年3.15活动

·2008全国两会

·烟台经济适用住房

烟台建设局与市民对话

招远第二届黄金节开幕

烟啤关爱贫困大学新生

千年女尸对外展览

江苏宁通高速翻车11人死亡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4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网烟台站主办 email : ytnews@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