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检察院推行守护公益志愿者制度 为烟台首家

2019-08-12 17:39: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8月12日讯 (记者 孙毅 见习记者 崔荔媛 通讯员 袁丹)近日,蓬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以“守护公益 志愿前行”为主题的守护公益志愿者座谈会,成立了烟台首支守护公益志愿者队伍。守护公益志愿者首支队伍近30人,大多是蓬莱仙境爱心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代表及媒体记者。

  在公益诉讼工作过程中,检察机关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要以有限的人员精力面对众多的领域问题,信息掌握少、专业知识缺乏、监督力度不足。行政执法部门在各自的领域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意识和水平不高等情况。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形成守护公益合力,蓬莱市实施了公益诉讼志愿者制度,通过成立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来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渠道。

  蓬莱市检察院和蓬莱市仙境爱心志愿者协会签署了《关于推行守护公益志愿者制度的意见(试行)》,对于发现的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守护公益志愿者可随时向检察机关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依照规定给予奖励。

  为保护和鼓励志愿者开展工作,会议上还颁布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举报者必须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举报案件必须属本市区域内管辖,属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受理范围,属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时需提供与举报内容相应的初步证据;举报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经调查作出立案审查决定并履行诉前程序了,方可视为举报有效。

  举报方式可通过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蓬莱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微博公众号举报,受理部门在接到举报后会第一时间将举报线索在三日内移交给蓬莱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查部,由该部门统一审查办理。

  同时,也会对举报人作出相应的奖励。奖励方式分别为荣誉奖励或奖金奖励。奖励将根据案件性质、监督效果、挽回损失等情况确定奖励金额。检察机关查证属实并提起诉前检察建议的,每案奖励金额一般在200-500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可获2000-5000元奖励。对举报人的奖励采取一案一奖原则,同一案件对举报人只奖励一次;同一线索被两人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人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

  制度在实施时,会选取蓬莱市仙境爱心志愿者协会中有专业知识背景的志愿者,在公益诉讼案件中为检察机关答疑解惑,提供相关领域专业知识,从而提升办案精准度。在监督方面,会邀请志愿者作为社会监督员,参与到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现场勘查、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整改、回复等环节,充分发挥志愿者监督检查机关依法办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和行政执法相关规范行政行为。

  检察人员对于志愿者的举报线索,必须查清事实,依法处理,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依法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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