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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经适房便宜不“经济” 购房者犯难

    1月3日上午,备受港城市民关注的秦市海政里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摇号仪式隆重举行,符合购房条件的7564户家庭终于有机会实现安居梦,最终产生了2060户“幸运家庭”和200户候补家庭,目前已进入了分批次选房阶段。然而,由于2060套住房中建筑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的占了多半,令一些购房者挠头不已。

    摇号前26户家庭放弃购买

    据了解,在摇号仪式前有26户家庭申请放弃了此次购买资格。家住海港区的林先生便是放弃人之一,林先生讲,他在抚宁县的一家水泥厂工作,妻子于2003年前下岗目前在做临时工,两人的收入十分微薄,家中还有一个1岁多的孩子,现在租的房子每年需交纳7000元的房租费,能拥有一套房子是他和妻子多年的梦想。

    2007年9月,听说市里开始登记申请经济适用房,他早早上交了相关手续,后来得知通过了审核,夫妻俩兴奋不已。然而,今年1月1日,他在房产部门的网站上看到套数及套型面积标准的公示信息后,夫妻俩困惑不已。林先生讲,51.45平方米的住宅只有224户,且为一室一厅,不能满足他们这样的三口之家。其他的房子都在8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上的更是占了多数,虽然均价只有2000多元,但凭自家的经济状况根本没有能力承担。不得已,1月2日上午,他在房产部门申请放弃购买机会。

    100平方米以上住房占多半

    2007年12月31日,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发布了《海政里(海阳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信息公告》:海政里(海阳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已具备预销售条件。经市政府批准,除为海阳三村和驻秦各部队预留部分住房外,共2060套全部公开销售。其中,建筑面积最小的为51.45平方米,最大的115.06平方米,分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经统计,其中100平方米以上住宅1408户,占总量的68.3%;90至100平方米的205户,占10%;80至90平方米的223户,占10.8%;51.45平方米的224户,占总量的10.9%。

    六七十平方米是多数购房者的理想面积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了海政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中心,大厅内的户型图、价格表等信息栏以及小区规划模型前均围满了前来选房的市民,纷纷做着详细记录。多位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理想的住房面积为六七十平方米,而面对百平方米以上占多数的现状,他们颇为困惑。八九十平方米的房子则成为众人追逐的对象。

    据市民王女士讲,她下岗后打些零工,目前她和丈夫、孩子租住在红光里小区,她原本希望能买到一套六七十平方米的房子,但这回的房源中并没有,且大多是100平方米以上的,八九十平方米的房子也只有400多套。在此次摇号过程中,她排在1200多号,能买到八九十平方米住房的希望非常渺茫。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得20多万元,购买时定会非常吃力,但也不想错过这次机会。到时只能和亲戚朋友借点,再贷点款,以后努力打工慢慢偿还。

    一直住儿女家的张大爷和老伴儿遇到了同样的困惑。张大爷讲,他原本想购买51.45平方米的房子,可咨询后得知,这些小面积的房子均为厢房,且紧邻铁道。自己排位靠后,八九十平方米的房子轮不着,也只能买100多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应该‘经济’一点,控制在六七十平方米,大家能买得起,可100多平方米的房子需要20多万,且物业费、暖气费随之增高,承担不起呀。”张大爷激动地说。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不少市民向销售人员询问大户型房子占多数的原因,得到的解释为,政府部门在规划该经济适用房小区时,相关法规尚未出台。

    链接:相关法规

    2004 年5 月14 日,由建设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人民银行共同制定的我国第一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颁布施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居民的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和各种户型的比例,并严格进行管理。

    2007 年11 月,建设部等部委出台了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其中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十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人民网         

编辑:于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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