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1日讯(记者王东通讯员张佩渠刘青先董莉)为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有效解决群众就医负担,今年,济南市卫生系统将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试行单病种费用控制。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济南市卫生工作会上获悉的。 济南市此次推行的单病种费用控制今年暂定以下10种疾病:心脏病(冠状动脉搭桥术及支架置入术)、急性阑尾炎(手术)、小儿支气管肺炎、脑出血(保守治疗)、子宫肌瘤(手术)、老年性白内障(单眼)复明术、胃大部切除术、普通感冒门诊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保守治疗)、分娩(平产及剖腹产)。据介绍,作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疾病病种。 根据要求,济南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以上10种疾病的诊疗应严格按照相关医学要求和诊疗操作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严格按标准收费,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控制医药费用。对这10种疾病的治疗用药费用每半年由市卫生局负责统计汇总后在全市卫生系统内部通报和公示。各种疾病按其单病种医药费用的平均值作为参照,对高出平均值20%以上费用的医院,给予书面警告,并责成医院认真做出解释。经查实,属于乱收费、乱用药者,将依法予以查处,连续两次以上(包括两次)单病种收费超过均值20%的医院,将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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