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22日讯 聊城一女子未出家门却引来了官司,原来,她的身份被骗婚女冒用了。为了解除与她的“婚姻关系”,防止出现法律上的重婚,受骗男子将她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她离婚。20日,法院支持了受骗男子的诉讼请求,“同意”他们离婚。 2004年12月,章丘的李先生与一聊城籍女子陈兰(化名)相识,2005年1月20日,双方在章丘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一个月,陈兰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李先生来到陈兰的身份证所在地找陈兰。见到身份证上的陈兰时,李先生大吃一惊:此陈兰并不是和他结婚的陈兰。后经该村村委会证实,该村的陈兰早已成家生子,并没有离开过村子。 法律界人士指出,因为李先生和陈兰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李先生如果不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就会一直处于已婚的状态,和别的女子再婚就会出现重婚。为此,李先生不得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他与陈兰的婚姻关系无效。 章丘法院圣井法庭的法官认为,本案中骗子冒用陈兰的身份,与李先生登记结婚,是一种恶意欺诈、通过结婚骗取钱财的行为。李先生请求确认与陈兰的婚姻关系无效,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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