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1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新闻出版奖评选奖励办法》,这标志着作为全省新闻出版最高奖的山东省新闻出版奖正式设立。
山东省新闻出版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主办;省新闻出版局承办。下设新闻出版精品奖、新闻出版优秀集体奖和新闻出版优秀人物奖3个系列奖项,每届评出140个获奖项目。其中精品奖每届评出图书奖30个,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奖15个,报纸期刊奖15个,印刷复制奖10个,装帧设计奖10个。优秀集体奖和优秀人物奖每届各评出30个。获奖的出版物、优秀集体和优秀人物将分别获得2 万元、1万元和5 千元的奖励。 山东省新闻出版奖每3 年评选一次,今年即将进行首届评选表彰活动。
山东作为新闻出版大省,多年来通过深化改革,优化布局,调整结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实力稳步增强。据初步测算,2009年全省新闻出版业总收入达550亿元,实现增加值166亿元,成为全省文化产业的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