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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商家:促销要慎用“08火炬”

   2008-07-03 07:42:00

    7月3日综合消息 随着奥运圣火在我省传递时间日益临近,一些商家抓住奥运商机,加大广告和促销力度。省工商局特别提醒商家:“08火炬”、“08圣火”等文字和火炬图案属于奥林匹克标志,非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将会被工商部门查处。

    据介绍,根据北京奥组委的申请,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已将奥运火炬及与火炬接力活动相关的文字、图案确认为奥林匹克标志。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解释,这意味着这些文字、图案只有经过权利人许可才能使用,非奥运会赞助企业、非合作企业不得在产品和广告宣传中使用这些文字、图案,否则就属侵权行为,将会被处以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等行政处罚,最高会被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目前,我省工商系统正在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整治行动,侵犯奥运火炬接力活动标志的行为是当前专项整治的重点。 李岩侠 

大众网--齐鲁晚报         

编辑:赵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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