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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驻点监管奥运果品企业

记 者 吴修安 □通讯员 赵 坤    2008-04-27 08:20:00

  本报济南4月26日讯 从省林业局召开的2008奥运果品推介会上获悉,我省将按照奥运食品要求,派人驻点监管所有供应奥运会使用的果品生产基地和企业,严格确保各类果品无毒、无害、无兴奋剂,并全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在2007年底举行的“2007中国国际林业博览会”上,山东锦绣源实业有限公司的黄金梨、红富士苹果;沾化县林业局的沾化冬枣;乐陵市林业局的富硒金丝小枣、富硒无核小枣;枣庄长红果品开发有限公司的长红枣、生力枣;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政府的枣庄石榴等8种果品获得“北京奥运会推荐果品”称号。
  省林业局副局长田庆斌介绍说,今年是奥运年,我省各果品企业将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特别是获“北京奥运会推荐果品”称号的单位和果品基地务必达到质量优先、符合标准、安全可靠。对所有供应奥运会使用果品的生产基地和企业,将派人驻点监管,按照奥运食品要求,严格确保各类果品无毒、无害、无兴奋剂。全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奥运会期间果品及其他产品安全工作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大众网--齐鲁晚报         

编辑: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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