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城市绿化管理!烟台新一轮《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施行

2023-11-16 16:51: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汤淼

发布会现场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平

  大众网记者 汤淼 烟台报道

  11月15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平介绍,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发布新一轮《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城市绿化工作短板、弱项实施攻坚。

  刘平介绍,上一轮《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于2007年签发,距今已16个年头,原有《办法》中很多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要求。新一轮《办法》中再次对各部门职责要求进行阐述,各区级专业部门则应以《办法》内容为准则,全面推进和指导辖区绿化工作,确保以最短时间全面推动实施。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细化责任分工,推动齐抓共管

  城市绿化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共推共进,逐项细化责任分工,对城市绿化工作短板、弱项实施攻坚。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烟台市财政局要保障城市绿化资金正常投入,保障绿化补偿事宜的正常开展,并将城市绿化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发展领域;烟台市公安局要协同市城市管理局等做好打击违法占绿毁绿、破坏古树名木和外来物种入侵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与支持;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协同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城市绿化相关规划工作,划定城市绿线范围并公示保护,控制好绿化规划用地总量,并将其纳入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同时保证各类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省级有关标准;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附属绿地符合《办法》规定的标准要求,保证立体绿化、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等顺利推进;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审批程序,做好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审批工作;其他单位、各区要不等不靠,按照《办法》规定职责分工和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本行业、本辖区绿化工作。

  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引导

  当前,烟台市各区城市绿化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市民关于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和保护等工作参与热情度不高,尤其是老旧居住区改建项目中附属绿化建设与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等矛盾比较突出。根据新一轮《办法》要求,将城市绿化管理纳入到各单位、各区评价通报体系中,通过开展自查、区域互查和实绩考核等方式,督导层层落实。持续开展社会层面绿化宣传工作。

初审编辑:钟建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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