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一点说明
来源:大众网莱州频道 编辑: 2017-11-28 14:35:00
大众网莱州11月28日讯 (通讯员 张妍 记者 徐雨梅) 近日,记者从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关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以前,有不少不了解政策的市民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自行到北京、上海等地方大医院住院,按照烟台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这样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花的全部的钱都得从自己腰包里掏。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大家:到参保地以外的地方就医的,一定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异地就医手续包括:异地转诊、异地居住。
一、异地转诊(转诊转院),就是参保人员得了危重疑难疾病,因为受医疗技术和设备的限制,必须到莱州市外治疗的。
转诊需要在《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出医院目录》内的医院,莱州市具有转诊资格的医院是莱州市人民医院和莱州市中医医院
是不是办理一次转诊就能一直有效、能用?
这个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除了恶性肿瘤术后放化疗已经办理放化疗登记表外,每次在外地住院都得办理转诊手续,上述放化疗的也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期满后也要重新办理。
二、异地居住,说白了,就是长期在烟台市外长期住,这个长期可是得一年以上的。办这个需要两个材料,一个是《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登记表》,另一个是在居住地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户籍在居住地的提供户口本,其他人员提供居住证)。
重要说明:办理异地手续后,只能在居住地所选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报销,在此期间烟台市范围内医院发生的非紧急情况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而且办理异地手续后一年内不能变更或撤销,一年内不能变更或撤销。
如果没办理异地手续的市民,如果在外地住院了,还有一种情况可以报销——异地急诊住院。关于这个急诊要重点说明了,这不是在医院挂个急诊住院就行了。这里说的是突发了危重急症需要在24小时内抢救而住院,如果不抢救就危及生命的才可以,而且需要回来审批的。
最后再总结且重申一下:
未办理异地手续且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不能报销! 到外地就医以前一定要办好异地手续。
《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登记表》可以到莱州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打印(http://www.lzggjy.com/),也可到莱州市农合办领取,联系电话2280900。
责任编辑:曹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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