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元文化惠民消费券首批发放 市民最高可享500元补贴

2019-08-09 15:33:00 来源: 大众网烟台·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8月9日讯 (记者 周密)8月9日15时,第三届烟台文化惠民消费季首批50万元的文化消费电子优惠券正式发放。本届烟台文化惠民消费季以“文旅融合·惠享生活”为主题,通过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以“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群众受益”的模式,激励文旅消费行为、培养文旅消费理念、壮大文旅消费群体,推动文旅消费成为拉动产业发展的新动能。

  今年烟台计划投入400多万元专项资金补贴市民文旅消费,市民最高可享人均500元的烟台市政府专项财政补贴。本次发放的50万元消费券,分10元、20元、30元、50元、100元五种面值。市民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进入“领券中心”,领取“烟台市文化惠民消费券”,领券后到文惠购平台使用。也可直接微信搜索“齐鲁文惠购”,消费结算前领券使用。领券和使用流程如下:

  消费券领取与使用

  1、注册领券

 

  扫码关注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官方微信公众号

  【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

  ▼

  通过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一个用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

  ▼

  点击“领市县级消费券”一栏中点击“烟台市”,领取通用消费券

  ▼

  选择消费券滑动验证立即领取

  ▼

  确定领取成功 

  2、通用消费券使用规则 

  通用消费券可在消费季活动全部的合作企业或单位内使用。为使更多地消费者能够享受到实惠,凡在烟台文化惠民消费季发券平台注册领券的消费者,消费季期间领用市级消费券设置上限额度每人500元。

  消费券申领成功后,有效期内消费者可正常使用或者退换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

  3、消费券的使用范围和比例 

  烟台市文化惠民消费券可以在文化旅游、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品和文化体验等产品和服务范围内选择使用。

  消费券使用时,券额不超过单笔文化和旅游消费成交额的规定比例,其中文艺演出消费不超过50%,文化旅游景区门票、文化体验消费及其他文化产品消费不超过20%。单笔消费只可以使用1张消费券,单件文化产品不可拆分为两笔及以上消费。

  消费者在平台进行消费并使用消费券享受补贴时,无论消费者在线上电商平台消费还是在线下实体店消费,均需通过线上平台完成下单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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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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