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龙口一货车司机违规运输危险品罚款3万元!

2021-09-18 16:20: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姜育琳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育琳 烟台报道

  龙口的货车司机刘某怎么也没想到,他驾驶普通厢式货车违规从事危险品运输时被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监察大队抓了个正着!刘某的车辆被暂时扣押,他本人也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涉嫌违规运输危险品。接到举报后,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执法人员科学制定查处方案,迅速展开行动,在涉嫌违规运输危险品货车必经几个路口处进行检查。8月21日下午6点40分,在牟黄公路恒源生物路口处,执法人员将司机刘某驾驶的普通厢式货车拦下。

  当执法人员打开货车的后备厢时,只见车上货物中包含大量的危险货物环氧富锌底漆,约有近三吨!环氧富锌底漆(UN33646)为3类易燃高闪点液体,属于危险品。这些环氧富锌底漆被随意地堆放在车厢中,未有任何防范措施,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将该车辆暂时扣押。

  法律分析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经查,本案中驾驶员刘某为个体经营者,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情况属实,因此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监察大队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理决定。

  重要提醒

  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运输危险品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一)普货车辆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相关证书和手续,发生事故不具备针对性的处置条件;

  (二)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和押运员都要经过相关的从业知识培训,取得从业资质才能上岗。而普货司机不具备相关的资质,一旦发生危险不知如何处置,以至于引发更大的安全。

  龙口市交通运输局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危险品运输与普通货物不同,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企业、运输人员、运输车辆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证照许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举报,消除安全隐患,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冯炜程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