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一处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黑窝点被成功端掉

2021-04-10 17:12:17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迟海滨 通讯员 战余岗 刘培涛 烟台报道

  近日,龙口市城镇燃气领域安全专班根据群众举报,成功端掉龙口市北马镇柳杭村一非法储存液化气罐的黑窝点,及时消除一起重大安全隐患。

  据了解,龙口市城镇燃气领域安全专班工作人员在走访时接到了匿名群众举报,称在龙口市北马镇柳杭村的一处平房区内,经常见到有运输液化气罐的车辆出入,怀疑平房区内有非法储存液化气罐的黑窝点,希望工作人员前往调查。接到举报后,燃气安全专班工作人员立即立即联系龙口市北马派出所民警来到王某某家中进行调查,一推开门,只见墙边摆着一排废弃液化气钢瓶,在院内的一辆三轮车上,还有10多个新式液化气钢瓶,其中,一个液化气钢瓶上,还留存有导管。经过现场简单询问之后,北马派出所民警将王某某带到所中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查,3月20日至3月29日,王某某在没有危险物质存储资质的情况下,将大量超出正常生活使用范围的液化气非法存储在家中,并使用导管导液化气, 3月29日,警方在其家中查获液化气罐共18个,导气管1根,电子秤一台。

  经过民警审查,王某某承认了他非法储存液化气罐并从事非法灌装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北马派出所决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装满燃气的液化气钢瓶4个,胶管一个。

  龙口警方提醒,液化气是易燃易爆的特殊商品,极易与周围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遇到明火将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非法销售、储存、运输液化气钢瓶等危险品,犹如定时炸弹,对公共安全有极大危害。特别是在居民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同时,龙口市住建局也提醒,使用瓶装燃气的市民请购买使用合法燃气企业供应的瓶装燃气,拒绝使用“黑气”,如发现非法违法充装、倒卖瓶装液化气等行为,欢迎广大市民拨打举报电话8517208、85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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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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