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 四起山火再敲森林防火警钟 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04-27 17:52: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枝繁叶茂一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防火不仅是林业、消防部门的责任,更需要每个人都建立防火意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案例一

  4月20号,龙口市石良镇上刘家村发生森林火灾,经过全力扑救,山火已被扑灭。山火发生后,龙口市公安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龙口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相关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该市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今年以来,累计查处违规用火行为54起,2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列二

  4月21日13时20分许,蓬莱市北沟镇上寺夼村发生山林火情。接报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力量紧急赶赴火场救火。火灾现场有东、西两处火点,有600多名森林消防队员、武警官兵和干部群众参与扑救,省市投入3架直升机进行洒水灭火。

  经过奋力扑救,西火点明火于21日22时30分基本扑灭,东火点明火于22日7时10分基本扑灭,本次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初步调查,起火原因是受大风影响北沟镇上寺夼村农用电线短路打火所致。市委、市政府于21日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案例三

  4月21日下午,栖霞市臧家庄镇发生山火。接到报警后,栖霞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参与山火扑救工作,经奋力扑救,当天下午成功将山火扑灭。同时,栖霞市公安局从全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现场勘查、起火原因调查、案件侦破等工作。通过调查访问和现场勘查,结合当时风向风力等综合因素,确定起火点位于臧家庄镇罗家村北一水塘西处。民警立即以现场为中心,对周边果园农户及该时段过往行人、车辆,逐一进行调查排查。

  经过两天两夜的连续侦查及分析研判,发现一轻型货车在起火前途经现场,民警立即对车辆驾乘人员逐一进行调查,并结合现场勘查证据,发现乘车人员李某有重大嫌疑。经审查,21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搭乘货车途经罗家村北水塘处时,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入路边草丛,引发山火。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四

  2020年4月24日上午,招远市阜山镇某处发生火灾。

  接警后,招远市公安局迅速启动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在扑救山火同时立即开展立案侦查,从刑侦大队、网安大队、阜山派出所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通过大量摸排走访工作,锁定并成功抓获嫌疑人刘某(男,汉族,1967年出生,招远市人)。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于4月24日上午在坟地吸烟,乱扔烟头引发山火。目前,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森林防火,警钟长鸣

  4月24日,市森防指《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指出,据市气象部门预报:预计截至到“五一”节前期,我市无明显降水天气过程,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五级,属于极度危险,极易燃烧,特别是随着“五一”小长假临近,春耕生产、旅游踏青进入高峰,森林防火到了最关键、最吃紧的时期,一时一刻也不容懈怠,一丝一毫也不容疏忽。

  要深刻汲取几起火灾教训,坚持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火灾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思想警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厌战情绪,立即进入最高等级的戒备状态,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决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放火罪的量刑标准为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失火罪的量刑标准:构成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森林火灾高发期这些知识了解下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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