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9月17日讯 (通讯员 崔建斌 王裕生 记者 张雪松) 记者获悉,在2009年全国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中,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榜上有名,再次荣获全国县级优秀车辆管理所称号。
据了解,2009年以来,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和《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与标准》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优秀车辆管理所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他们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在转变管理理念上做到一个“实”字,把人性化管理、开放型服务的触角向处延伸,提高车管业务办事效率,全面打造便民利民窗口形象,以优质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
在本次评定活动中,公安部采取网络测评、暗访检查、抽考民警、抽阅档案、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申报的一等车辆管理所和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进行考评,以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公平、公正。
全省共有8个县级车管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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