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补偿” 女子因偷窃被开发区交警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2020-06-09 15:5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春媛 通讯员 张玉昌 孙景厚 烟台报道

  东西丢了,带给你的一定是愤怒,赶紧报警将盗贼绳之以法,不要再伤害别人。可有这么一位女子,自行车丢了,做了一件她认为合理的奇葩事。4月20日15时54分,开发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接到居民宋女士报警称,她放在某超市门口的自行车被盗了。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宋女士说,4月20日11时许,她到超市买菜,由于自行车锁坏了一直没来得及修,她没有上锁就到超市购物。大约十分钟后,她购完物品出来,发现自行车不见了。

  民警立即对案发现场进行调查,11时30分许,一名头戴白色棒球帽、戴口罩的女子将自行车骑走了。经进一步研判,民警发现,该女子11时40分左右消失在柳子河路-花溪径路口。

  民警随后对陌生女子深入调查,确认该女子为小区居民,民警随后对其行动轨迹进行追踪,很快锁定该女子骑自行车进入了某单元楼内。

  民警敲开房门后,询问得知,嫌疑人姓杨,今年55岁,现场查获被盗车辆。在证据面前,杨某当场承认了盗窃自行车的犯罪事实。据杨某陈述,4月20日上午,她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到某火锅店面试,出门后发现自己的自行车不见了,找了一大圈也没有找到,当时她没有带钱,也无法乘坐公交车回家。这时,她看到旁边超市门口有一辆没有上锁的自行车,见四下无人,骑上别人的自行车就回家了。

  杨某想:“我的自行车丢了,那就骑别人的,这不能怨我,要怪也要怪偷我自行车的人”。殊不知,杨某的这种错误想法,将她这个受害人瞬间变成了嫌疑人,丢了自己的车,就盗别人的车,这是一件非常荒唐的事。目前,杨某因盗窃被烟台开发区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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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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