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熟食非法添加罂粟壳 一摊贩被刑事拘留

2019-05-07 16:33: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开发区5月7日讯 (通讯员 张展铭 刘婕 记者 王世羚) 你是否经常会被一些小吃所吸引,像烧鸭腿、卤猪蹄、辣鸡爪、辣串串,每当看到它们,会口舌生津,垂涎三尺?然而,这些珍馐美味的烹制,究竟来自店家的考究用料,还是其他不可告人的美食“利器”?

  生意好的不正常 罂粟壳在汤里藏

  4月22日,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山后初家边防派出所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某企业门前的流动摊点有一家熟食摊位生意异常火爆,排队的人络绎不绝,然而其他摊位前客人却寥寥无几。小小的一处流动摊位会有如此火爆的生意?这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随即联系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到该摊位进行检查,民警发现该摊位生意火爆的秘密竟然是罂粟壳!民警第一时间将该摊贩制作熟食的工具和已经做好的熟食依法扣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因该摊贩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依法进行调查。

  故意添加 警方严惩不贷

  据摊贩王某交代,他经亲戚介绍于年初来烟台打工,平时在某公司食堂做厨师,因为想多挣些钱,他偶尔会做一些猪头肉、鸭肉、鸭腿等熟食和凉菜到周边的一些企业外售卖。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听老家的朋友说烹饪熟食时加上罂粟壳会很美味。于是他从老家带来了一些罂粟壳,每次烹饪熟食就会加点进去,慢慢地王某发现自己的生意越来越好,就更加肆无忌惮地贩卖起用罂粟壳烹饪的熟食,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涉嫌犯罪了。王某被查后,对加罂粟烹饪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普法: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食品摊点不得经营下列食品:

  (一)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

  (二)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散装酒、现制乳制品、散装食醋、散装酱油、散装食用油;

  (三)国家和省、设区的市规定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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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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