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活动场馆开始征集

2020-05-27 21:45: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5月27日讯 (通讯员 刘作健)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全市“社会大课堂”活动继续常态化开展,为烟台市中小学生校外劳动教育及综合实践活动搭建平台。

  活动时间自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参加活动周期至少为一年。目前正在进行合作场馆的征集。相关场馆可向所在地区市教育部门积极申报。市级教育部门将对相关申请单位进行集中审核认定。审核合格的“社会大课堂”活动场馆名单,将由市教育局行文公布并在当地媒体上发布,同时纳入烟台市“社会大课堂”实践基地版图。

  本次征集的场馆分“对学生及家长全免费(A类场馆)”和“对学生免费但对陪同家长适当优惠(至少五折)收费(B类场馆)”两种情况。凡烟台市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质量教育基地、名胜古迹、文博基地(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环保节能教育基地、劳动实践教育基地、重大工程、驻烟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其他历史文化自然资源基地或场馆,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合作场馆的申报条件为:免费向全市中小学生开放;对陪同家长是否收费,分为A、B两类:A类场馆为免费,B类场馆收费,但需五折以下优惠;有适合中小学生开展校外综合实践或劳动教育需要的场所、设施设备,一次性接待量在50名以上中小学生;具备在正常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接待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条件;有丰富而独特的教育资源,适合不同年龄学生进行校外实践;有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指导人员(讲解员、辅导员、志愿者)队伍,能为学生提供相适应的实践教育服务;场馆消防等设施验收合格,有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处置预案。

  鉴于目前申报“社会大课堂”活动场馆的单位相对稳定,今年的申报工作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对已在2019年“社会大课堂”场馆名单中的单位可直接认定,请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相关负责同志逐一进行信息确认。另一部分为对新增加的申报单位,由社会场馆自主申报或主管部门推荐。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单位,即日起至6月9日前均可向场馆所在地区市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申报表可到烟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首页的“公示公告”栏处下载并填报相关材料。

  附:2020年“社会大课堂”活动场馆征集咨询电话

  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6203586

  福山区教育和体育局:2136139

  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6892517

  牟平区教育和体育局:8942512、15965133178

  开发区教体卫生局:15965156518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6922272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3227257

  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7269959

  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5228510

  蓬莱市教育和体育局:5635757

  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3211712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8517297

  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8246333

  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2220900

  烟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综合实践教育研究室:2101827

  附件:

  1.烟台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活动场馆申报表

  2.烟台市“社会大课堂”实践基地版图场馆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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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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