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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社会大课堂”活动场馆开始征集了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8-04-18 15:58: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4月18日讯 (通讯员 刘作建 记者 邢晨) 日前,大众网记者从烟台市教育部门获悉,为全市中小学生校外综合实践搭建优质平台,2018年度“社会大课堂”活动继续常态化开展。活动时间自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参加活动周期至少为一年。目前正在进行合作场馆的征集。相关场馆可向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积极申报。市级教育部门将于5月份对相关申请单位进行集中审核认定,审核合格的“社会大课堂”活动场馆名单将在当地媒体上公布,并纳入烟台市“社会大课堂”活动综合实践基地版图。

  本次征集的场馆分“对学生家长全免费(A类场馆)”和“对学生免费但对陪同家长适当优惠(至少五折)收费(B类场馆)”两种情况。凡我市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质量教育基地、名胜古迹、文博基地(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环保节能教育基地、重大工程、驻烟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其他历史文化自然资源基地或场馆,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合作场馆的申报条件为:1.有适合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教育活动需要的场所、设施设备,能一次容纳50名以上学生开展有效综合实践活动;2.有确定的接纳学生活动的时间,能满足学生在日常学习时间及节假日参加活动;3.有丰富而独特的资源,适合不同年龄学生进行学习实践;4.有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指导人员(讲解员、辅导员、志愿者)队伍,能为不同的学生提供相适应的教育教学服务;5.场馆消防等设施验收合格,有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有健全的安全制度与应急预案;6.对中小学生免费,对陪同家长免费或五折以下优惠。

  鉴于目前参加“社会大课堂”活动场馆的单位相对固定,今年的申报工作分两部分:对已在2017年“社会大课堂”场馆名单中的单位可直接认定。对新申请的单位,由社会场馆自主申报或主管部门推荐。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单位,即日起至5月10日前均可向场馆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申报表可到“烟台教育”官方网站首页的“公告栏”处下载并填报。

  已参加过2017年度“社会大课堂”活动的场馆,如果今年继续参加,请电话告知所联系的教育部门即可,相关申报材料不必再报,但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有变化须由县市区直接汇总到《一览表》中。

  附:2018年度“社会大课堂”活动场馆征集咨询电话

  芝罘区教育体育局 6213515 6220568

  福山区教育体育局 2136139

  莱山区教育体育局 6892517

  牟平区教育体育局 18615963612

  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6940597

  高新区教育办公室 6922272

  海阳市教育体育局 3227257

  莱阳市教育体育局 7269959

  栖霞市教育体育局 5213933

  蓬莱市教育体育局 5642093

  长岛县教育体育局 3211712

  龙口市教育体育局 8955505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 8307116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 2220900

  烟台市教育局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处 2101827 2118375

初审编辑:胡昌辉
责任编辑:石语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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