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保护自己权益谨防职业病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3-07-18 16:27:00

原标题[保护自己权益谨防职业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1年12月31日修改并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其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上岗前,有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采取的防护措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有权对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有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复印件上用人单位应当签章。

 

 

初审编辑:胡昌辉
责任编辑:许堂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