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目录最新调整

2023-04-23 17:08:4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记者 妍明 通讯员 谭晓丹 烟台报道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对2018年版《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调出管理品目, 今后,医疗机构配置CT、MRI可根据需要自行购买,不再需要办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按照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相关规定,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实行配置许可证和目录管理。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需要国家卫健委核发许可证,乙类需要省卫健委核发,而且大型医用设备目录由国家卫健委提出国务院审定,没有许可证不能配置。加之配备大型医用设备要经过极为繁复的审批程序,因此对于医疗机构来讲,要想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很不容易,目录的调整势在必行。

  这次目录调整,管理品目缩减了33%(与2018年版目录相比),由12个调整为8个(含兜底项),其中,甲类由5个调减为3个,乙类由7个调减为5个。

  一是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PET/MR)由甲类调整为乙类。二是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调出管理品目。三是将重离子放射治疗系统和质子放射治疗系统合并为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将甲类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英文简称Tomo)HD和HDA两个型号、Edge和VersaHD等型号直线加速器和乙类直线加速器、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合并为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四是将磁共振引导放射治疗系统纳入甲类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五是规范部分设备品目名称。六是调整兜底标准。将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兜底条款设置的单台(套)价格限额由3000万元调增为5000万元人民币,乙类由1000—3000万元调增为3000—5000万元人民币。

  目录的调整,是简政放权,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具体措施,有利于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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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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