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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辰辉 通讯员 康祝瑜 烟台报道
针对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医疗机构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发挥“哨点”作用,4月25日下午,福山区卫生健康局联合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组织辖区内61家重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约谈会。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疫情防控工作约谈会
会上,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崔志明大队长对疫情期间医疗机构违法案件进行解析,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结合当前烟台疫情形势对以下方面进行重点强调: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疫情防控工作约谈会
1.严格落实预检分诊。
要求预检分诊人员达到一级防护,熟知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掌握发热及红黄码患者的转诊流程。对就诊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情况,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对重点地区来福返福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按要求上报。
2.建立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及健康台账。
要求诊所的工作人员每日进行2次体温监测,医疗机构内人员每日进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必须落实到位,不允许出现漏检一人、漏检一次的情况。
3.严格落实“山东场所码”扫码措施。
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必须张贴“山东场所码”,就诊人员必须扫码登记,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4.“四类药品”登记上传。
开具“四类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将购药人信息及药品信息真实完整地上传至“烟台市疫情防控药品监测系统”,并登记台账,实施闭环管理。
5.切实做好医疗机构内消毒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医疗机构除每天进行不少于2次的紫外线消毒和物体表面消毒外,对重点部位进行高频次消毒,同时做好消毒记录。及时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并做好交接登记,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医疗机构,将顶格处罚,必要时责令停业整顿,直至依法依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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