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图 > 财经

民生证券内控漏洞酿前员工10亿元诈骗案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吴海飞   2016-01-11 08:33:00   作者:吴海飞

  唐志顺 画

  去年9月闹得沸沸扬扬的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美女总经理”许静涉10亿诈骗案有了初步行政处罚结果。泛海控股近日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被证监会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六个月。同时,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被山西证监局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一年。证监会称未发现民生证券参与有关诈骗活动,但指出民生证券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民生证券近年来在资本市场可谓丑闻不断,2013年就因保荐项目天能科技造假被证监会处罚,当年券商分类评级“一降到底”,受此次事件影响民生证券2016年评级亦可能被“大降”。

  暂停新开证券账户六个月

  2015年9月,媒体曝出民生证券山西太原营业部总经理许静涉嫌以公司发起的“新三板投资基金”的名义,与投资人私自签订代持协议,协议还约定在许静无法履行相应义务时,民生证券需承担许静相关义务,包括兑付投资款及收益。但合同到期后无法兑付本息。据多位当事人表示,该案涉案款项或达10亿元人民币,直接牵涉投资者逾300人,间接牵涉上千人。

  彼时,民生证券官网回应称,基金合同及公章都是假的,是总经理许静个人行为,“本案是由营业部多名员工协同完成的诈骗,目前,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经营正常”。但受害投资者们显然不买账,不断通过各种途径争取权益。

  不过,根据泛海控股公告,因该事件证监会对民生证券下发了《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的函》(机构部函【2015】 3381 号)。证监会函中认定,未发现民生证券参与有关诈骗活动(公安机关尚未披露案情),但指出民生证券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基于上述核查情况,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民生证券采取如下行政监管措施:一是责令限期改正;二是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检查和整改报告;三是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六个月,暂停期间民生证券不得新增经纪业务客户。同时,山西证监局对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并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一年的监管措施,并将许静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依照有关规定将许静诈骗案移交稽查立案调查。

  或重蹈三年前覆辙评级大降

  业内人士指出,上述暂停开户等处罚除直接影响民生证券经纪、两融等相关业务收入之外,更重要的将对2016年券商分类评级结果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评级很可能会连降几级”。

  事实上,早在2013年民生证券就因投行业务问题频发评级被“一降到底”。彼时民生证券保荐项目天能科技曝出严重造假,除公司本身多位高管被处罚之外,民生证券被认为在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证监会对民生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保荐人邓德兵、刘小群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并认定二人为市场禁入者。

  除此之外,在当年证监会组织的财务核查当中,民生证券亦有过半保荐项目“撤单”,对保荐项目把关能力之低劣可见一斑。

  而2013年民生证券评级也比肩曝出万福生科事件的平安证券,双双以C级在所有券商中垫底,也是监管层业务实际中能给出的最低限度评级。随后的2014年和2015年,民生证券逐步缓过神来,2014年连升三级录得B级,2015年再升一级至BB级。但此次处罚之后,其2016年评级会否重回C级值得关注。

   信达证券也曾曝出类似投资骗局

  2013年,信达证券被不少投资者投诉,原本是一款证监会批准发行的正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却被信达证券湛江徐闻营业部时任总经理龚堪明包装成“年收益1-2倍”,吸引数十名投资者购买,涉及金额数千万元。在“东窗事发”后,龚堪明跑路,信达证券方面同样认为此系龚堪明个人行为。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彼时当地法院以该案被告“证据未达优势程度”以及“龚堪明涉嫌合同诈骗罪等待侦破”为由中止了审理。而目前该案仍在继续“中止”之中。

  (吴海飞)

初审编辑:张雪松
责任编辑:曹昱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