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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犯事被判刑 未婚妻盼浪子回头求结婚

来源:钱江晚报   编辑:   2014-01-15 09:11:00

     http://qjwb.zjol.com.cn/html/2014-01/15/content_2503493.htm?div=-1    孙乔 郁潜

  本报讯 近日,江北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童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已从2013年9月20日起被关押。

  这原本是一起很简单的刑事案件,但因为童某未婚妻的出现,让这起案件多了几份温馨。

  原来,宁波人童某和未婚妻贵州人小陈经自由恋爱后,早就按照风俗办过喜酒,但还没到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结婚登记。

  去年9月,童某被抓后,小陈依旧认为童某只是一时糊涂,并立场坚定,准备等童某出来。

  但是没过多久,小陈就发现她怀孕了。孩子她肯定是要的,但一想到自己在法律上是还没有结婚,没法拿到准生证,小陈就犯愁了。

  陈艳立刻委托律师找到了承办法官,希望能帮忙让她和童某把证办了。

  巧的是,承办法官也是一位“准妈妈”,望着眼前这位坚强而勇敢的“准妈妈”,承办法官答应小陈一定尽力帮她达成心愿。

  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多方协商,且经看守所的批准,1月13日一大早,在两名法警以及办案法官的陪同下,换上一身新衣的童某来到了他的户籍所在地海曙区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

  1个小时后,童某和小陈顺利拿到了结婚证。

  拿到结婚证的陈艳喜极而泣,童某也深受感动,一个劲地感谢法官给他这么一个机会,他表示自己肯定不会再像之前那样糊涂,认认真真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有责任心的好丈夫、好爸爸。

  童某是幸福的,也祝福他们在不久的未来能够拥有三口之家幸福的生活 。

  本报通讯员 孙乔 郁潜

  本报记者 邵巧宏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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