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页头

首页| 新闻 | 烟台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女性 | 汽车 | 房产 | 健康 | 人才 | 图片 | 论坛

新闻首页 | 烟台时政 | 烟台生活 | 烟台经济 | 烟台教育 | 山东新闻 | 国内热点 | 国际要闻 | 体育新闻 | 娱乐新闻 | 图片新闻

 

您的位置:公告栏

236人将被吊销驾驶证[10月15日]

   2009-10-15 16:49:00

    烟台大众网10月15日讯 (通讯员 袁圣凯 李娜 记者 于伟伟) 记者今日从烟台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在“迅雷”行动中因酒后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超过15日未接受处理,市交警支队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在“迅雷”行动中,烟台市交警支队对酒后、无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严罚重处,并自9月1日起对涉酒驾车违法行为也特别作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即扣留驾驶证逾期不处理的将被吊销驾驶证。8月28日已经发布了《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扣留驾驶证后逾期不接受处理驾驶人作出吊销驾驶证处罚决定的公告》。公告发布后,多数驾驶人及时到交警部门进行了处理,但经过市交警支队一个多月的认真排查梳理,仍有第一批236人超过15日没有接受处理,市交警支队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自10月16日起,在7天的公告期内,驾驶人如果能及时到所属交警大队提出申辩申请,并有合理理由说明不接受处理原因的,市交警部门将本着“人性化”执法原则,按照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暂扣驾驶证等处罚;无正当理由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对公安机关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有进行陈述和申辩权利,也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提出申辩的,应自16日起7天内向违法行为查处单位提出。对经查处单位认定申辩的理由不成立及本公告发布后7日内未向违法行为查处单位提出申辩的,可在本公告发布7日后的3日内向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机动车驾驶人名单及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编辑:于伟伟         

烟台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烟台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烟台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烟台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烟台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烟台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烟台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烟台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直通十一运会

·中秋节专题

·国庆六十周年专题

·烟台交警在线

·第三届烟台葡萄酒节

·共同记录“中国一日”

·"国际微笑行动"在烟台

·招远第三届黄金节

·网络媒体山东行

崔健摇滚24日唱响烟台

六名警花巡逻保全运会

《东方》剧组长岛拍摄

"中国作家苹果园"揭牌

烟台成功打捞沉船艉段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4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网烟台站主办 email : ytnews@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