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1月8日讯 (通讯员 李德胜 记者 胡昌辉) 今天记者从烟台市药监部门获悉,烟台市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紧急清查陕西西安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苗岭牌洁肤霜等产品,涉及11种产品。
据介绍,此次清查行动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查处通知进行的,此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国家局上报了《关于核查西安苗岭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复函》报告,并注销了西安苗岭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的以上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如有发现继续销售上述产品的,一律按假药查处。烟台市也按要求在全市13个县市区开展全面清查行动,对查获的相关产品将一律依法收缴封存。
药监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凡曾购用过上述产品的要及时停用,防止出现不良后果。一旦发现销售此类产品的经营企业,要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6692303举报,以便及时查处控制。
11种产品具体包括:
苗岭牌洁肤霜,批准文号为陕食药监健用字06060206;
苗岭牌洁净乳膏,批准文号为陕食药监健用字06070207;
苗岭牌咽口洁生态液,批准文号为陕食药监健用字06080208;
苗岭牌肤乐生态乳膏,批准文号为陕食药监健用字06070209;
苗岭牌腋兰生态液,批准文号为陕食药监健用字06040210;
苗岭牌丽甲生态乳膏,批准文号为陕食药监健用字06070211;
苗岭牌一贴舒通贴,批准文号为陕食药监健用字06130212;
苗岭牌耳态生态液,批准文号为陕食药监健用字06090213;
苗岭牌鼻通生态液,批准文号为陕食药监健用字06090214;
苗岭牌斯达宁生态乳膏,批准文号为陕食药监健用字06040215;
苗岭牌肤霜生态液,批准文号为陕食药监健用字0607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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