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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首批廉租房住户公示 七月发放[4月30日]

   2007-04-30 10:36:00

  烟台大众网4月30日讯 烟台市首批廉租房受理今天结束并进入公示期。据悉,首批廉租房补贴将于7月份发放,第二批廉租房申请将于7月初开始受理。
  
  按照《烟台市市区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每季度定期组织申请一次。市民可在每季度的前7个工作日内,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户口簿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等其它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自3月底开始,经过登记报名、受理、初审和轮候排序等步骤,首批廉租房申请从今日起进入公示阶段,市民可到各街道办事处查看。公示结束后,有关人员将对廉租房住户所租住房进行实地查看。
  
  公示期间,如果市民对公示的住户有异议,或者认为有与公示不一致的信息,可及时拨打房管部门电话6630520举报。 于建海 高坤

        

编辑:赵文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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