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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保险姓保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7-06-28 19:03:00   作者:

  大众网烟台6月28日讯 “扶危济困、雪中送炭、有难必帮”。保险虽然是一个金融名词,但对于投保人来说,当人生的暴风雨降临,它就会成为一个有血肉、有温度的词语。保险姓保,保障是它的基础。在你用数字思考保险问题之前,不妨先想想:当风险降临,谁能横刀立马说,我来!

  案例一:风险难预知,保障如期至

  J先生是四川人,出生于70年代,大学毕业后来到深圳发展,在一家科技公司任职企业经理,婚后与妻子R女士育有一儿一女,家庭生活幸福美满。

  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11月,J先生在开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身亡。这对于刚怀孕3个多月的妻子R女士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作为家庭顶梁柱的J先生突然倒下,让原本安稳的小家庭陷入悲痛。

  不幸中的万幸,J先生于2016年3月在平安人寿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险,包括《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合同》保额30万、《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保额50万等。事故发生后,R女士及时拨打95511报案,平安人寿接到报案后,于第一时间电话回访R女士引导其备齐资料申请理赔,并安排调查人员及时核实事故经过。

  因身故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需提交申请的资料较指定受益人更复杂。2016年12月R女士一家才备齐申请资料并递交至客服柜台受理。理赔人员核定符合《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合同》保险责任,按条款正常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同时符合《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保险责任,按条款正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50万元及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50万元;累计给付130万元。

  保险虽然不能减轻失去亲人的痛苦,但及时的理赔款,却得以在分担家庭生活压力的同时,为客户送去一丝慰藉,缓解燃眉之急。平安人寿始终坚持从客户角度出发,竭力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让客户体验“简单、便捷、友善、安心”的服务理念。

  保险小帖士:指定身故受益人的好处

  1、指定身故受益人可亲临公司柜台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2、可以避免提交复杂的法定受益人证明材料,准确及时兑现保险责任,因此建议投保时指定身故受益人或者投保后变更法定身故受益人为指定身故受益人。

  案例二:那些无法预料的风险,保险替你扛

  Q先生是95后,从事于汽车行业,年收入近二十万。2016年6月他为自己投保了《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保额30万元、《平安附加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8万元、《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保额30万元、《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C,加强版)》保额1370元、《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保额10万以及《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2016年7月,Q先生因车祸就诊于东莞某医院,进行了粉碎性骨折清创复位外固定架固定术手术治疗,出院诊断为车祸伤、全身多处粉碎性骨折,本次住院共花费5万余元。后又于2016年8月、2017年1月在某军区医院继续住院治疗,这两次治疗总共花费31万余元。

  代理人于Q先生出险当天报案,先后三次协助客户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理赔。为及时了解客户的出险情况,平安人寿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经走访客户以及相关事故处理部门,证实客户驾驶车辆发生车祸情况属实,符合保险责任后,公司支付了Q先生理赔款共计30万元。

  对于普通家庭而言,这无疑是一笔巨大的支出,但有了理赔款后,客户在经济上的压力得到减轻,可以更安心地接受治疗,这对于治疗效果及后期康复无疑具有帮助作用。

  保险小贴士

  《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是保险责任内自费部分有高比例理赔报销的一款险种。在限额内对于被保险人在定点医院就诊的,对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给付比例高达80%,对该范围外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给付比例也为80%。

  “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旨在运用品牌的力量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功能、倡导保险理念、讲好保险故事。

  2017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年度主题为:“远离贫困,从一份保障开始”。

初审编辑:张雪松
责任编辑:石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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