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 > 财经推荐

鲁花集团的品牌经:“金招牌”是用诚信擦亮的

来源:鲁花集团   编辑:   2016-06-21 09:38:00   作者:

  6月16日下午,全省品牌建设大会农业分会议在山东大厦召开,对农业品牌建设与创新、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与企业产品品牌塑造、品牌保护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山东鲁花集团执行总裁宫旭洲,作为我省重要农业品牌企业的代表,在会上用精彩的演讲向与会者分享了鲁花集团的品牌塑造成功的“秘籍”。

  宫旭洲表示,短短30年的时间,鲁花集团从一个乡间作坊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大型食用油企业,鲁花品牌从名不经传到成为中国花生油第一品牌,鲁花也从山东一枝花成长为中国一枝花。这一奇迹的创造,靠的就是鲁花人从建厂伊始就遵循和追求的“诚信为本,用心打造消费者满意品牌”的发展目标。

  宫旭洲回顾到,从30年前鲁花生产出第一桶花生油开始,为了诚信经营、生产一流产品、创建百年品牌,孙孟全董事长就提出了“滴滴鲁花油,永创第一流”的目标与追求,做出了“绝不让消费者食用一滴不利于健康的油”的郑重承诺。将诚信作为了立企之本,对消费者讲诚信,对农民讲诚信,对社会讲诚信。伴随着“滴滴鲁花香飘万家”在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等媒体的传播,鲁花迅速走上了中国食用油的历史舞台,成为中国花生油的领跑者,值得消费者信赖的响当当的民族品牌。

  一、独创核心科技,让百姓吃上放心油

  在鲁花看来,科技创新水平,代表着一个企业一个品牌为消费者服务的决心和能力。依靠科技创新,生产优质产品,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就是企业诚信经营的根本。所以,鲁花一直把科技创新当成企业服务于消费者的源动力,而且这种源动力,自始至终地贯穿于品牌发展的全过程。

  上世纪八十年初,在鲁花生产花生油之前,市场上的花生油是土榨法生产出来的毛油,卫生标准差,容易起沫冒烟,不利于消费者的健康。鲁花的孙孟全董事长在心中有一个深深的疑问:花生被称为“长生果”,这么好的原料为什么不能加工成高品质的花生油让消费者食用,提高国人的生命质量呢?正是老一辈企业家这种朴素的社会责任感成就了今天的鲁花。为了生产出品质一流的花生油,从1986年到1992年,鲁花人历经6年时间,遍访专家,反复实验,吃尽了千辛万苦。记得在工艺研制的关键时期,技术人员都长达二十多天不能回家,吃住在车间里,个个都满身油渍。有的甚至因一次次失败,急得吃不进饭。就是凭着鲁花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坚强意志和必胜信念,经过2000多个日日夜夜的艰苦努力,终于在1992年的春天,鲁花攻克所有技术难关,研制出了“5S物理压榨工艺”。

  鲁花的这一技术性革命,实现了花生油从传统的土榨法向规模化、现代化生产工艺的创新与变革,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中国食用油的“二次革命”。2002年,《花生油国家标准》依据鲁花花生油的企业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鲁花为推动中国花生油行业标准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2003年6月,山东省科技厅组织全国油脂行业的权威专家,对鲁花独创的5S压榨工艺进行科技成果鉴定,专家们一致认为有五大创新:一、物理压榨技术代替化学浸出,避免了高温精炼和化学溶剂对油品的污染;二、“生香、留香”技术,完全激发和保留了花生中的香味物质;三、“无水化脱磷”技术,去除有害物质,完全保留油品中的活性营养;四、恒温储存、天然VE保鲜技术,确保食用油中的天然营养成分不变质;五、去除油品中黄曲霉素技术。专家组评审认为,鲁花独创的“5S物理压榨工艺”科技含量高,是世界领先的食用油制造工艺,填补了国内外空白,引领了我国食用油工艺发展的方向。

  在鲁花的5S压榨工艺中,有一项核心技术是“去除黄曲霉素技术”。当时,还是世界难题。世界各国都对其设定“限量标准”,我国的标准是不超过20μg/kg。鲁花研发的这一技术不仅能彻底去除油品中的黄曲霉素,而且不改变花生油的营养、风味等品质特征。整个工艺过程不需要加入任何化学物质,也不产生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的污染。这一技术荣获了国家发明专利,填补了该项技术的国际空白。由此,鲁花花生油开创了中国花生油黄曲霉素“零时代”,践行了鲁花“绝不让消费者食用一滴不利于健康的油”的承诺。2013年,以去除黄曲霉素为核心技术的鲁花5S压榨工艺,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刷新了中国食用油行业20多年来的“技术新高”。

  鲁花这一系列技术的创新与突破,在中国花生油生产领域是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创举,更是鲁花人心系消费者、诚信经营、提升自身服务能力的真实写照。

  二、把牢产品质量关“尝”出浓香中国味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于一个品牌来讲,产品品质就是一个品牌的命根子。宫旭洲表示,鲁花人认为精益求精、关注品质,就是对消费者、对社会最大的诚信。特别是在社会诚信缺失、供应侧亟需强化的今天,品质建设显得优为重要。为了信守“绝不让消费者食用一滴不利于健康的油”的郑重承诺,鲁花人一干就是30年。中国的烹饪文化是色、香、味俱全,“香”是始终取胜的法宝。“滴滴鲁花香飘万家”,鲁花花生油的香在行业里有口皆碑,深受消费者的喜爱。鲁花现在实施多油并举的营销战略,除了花生油以外,鲁花还在东北市场生产大豆油,在华中、西南市场生产菜籽油,在内蒙生产葵花仁油,而这些产品都坚持非转基因、5S物理压榨、香的产品特征,体现“中国味鲁花香”的郑重承诺。

  首先,诚信收购、严把原料关。大家都知道“好米出好油”。看产品质量好坏,人们首先要看的就是原材料质量。鲁花集团对于原材料的要求之严,可谓超乎想象,不但是收购上来的花生要经过层层关口,而且还要对花生种植地进行考察,每个工厂都有30多个原料信息员常年跟踪花生的生长环境,除了对花生主产区给予指导种植,还要对花生的长势进行适时监控,确保优质原料进厂。

  其次,是诚信生产、严把生产关。在生产过程中,鲁花积极引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持续改进,补齐短板,并对每一道工序都制定了严格的指标和操作规程。同时,每一道工序都把下一道工序当成顾客,“自检”与“互检”并重,建立起一套首尾相贯、环环相扣、相对封闭、连续回环的质量检测机制。从原料选择、工艺技术、质量控制、成品储存等各个环节的严格把关,到5S物理压榨工艺的全方位应用,整个过程拒绝化学溶剂残留,拒绝高温精炼,拒绝添加任何抗氧化剂,确保产品安全、营养、绿色、健康。但对于鲁花人来说,做到这些还远远不够。产品能否出厂,光看报表不行,还要通过亲口品尝。

  大家都知道,在食品生产领域,有一种“怪象”,“生产什么的,不一定吃什么”。说是“怪”,其实也不怪。因为食品的质量好坏,食用安全与否,生产者最清楚。生产者都不吃,那消费者吃着能放心吗?!而在鲁花集团,所有的花生油在出厂之前,都要经过来自工艺、研发、品控、市场等核心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品评小组成员的品尝和评审。现在我们在全国各地有15个油厂,每个油厂每个批次的油品在出厂前,除了本厂品评小组评审外,还必须将样品寄回到总部,经过总部的品尝和评审环节。在这一环节中,集团董事长、总裁及高层领导都要作为品评组成员。评审小组将重新检测产品品质与报表是否符合,品评合格方能出厂,而且这些样品还要由总部统一储存,直至这个批次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完毕,方能销毁。鲁花人用严格的生产把牢产品质量关,用实际的行动让消费者尝到浓香中国味。

  三、践行诚信为本,主动公布调和油配方比

  一直以来,调和油市场体量巨大,但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统一标准,使得整个调和油市场产品众多,但配方却不公开、不透明,消费者无法了解到调和油的油类配比和营养价值,只能通过广告宣传和自己的有限认知选购。比如,市场上有些所谓的花生调和油,花生油占比大多不超过10%,但商家为了谋取更大利益,却冠以花生调和油的名字,让消费者无法做出正确的选择。

  俗话说:油掺油,神仙愁。面对这种鱼龙混珠的市场现状,鲁花是“随大流”呢?还是还消费者一个“明白”?鲁花的高层决策者们毅然决定:主动向社会公布调和油的配方比!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及消费者的监督,用实际行动诠释企业的诚信和责任内涵。为此,2015年初,鲁花全新推出了菜籽食用调和油、大豆食用调和油和玉米食用调和油。消费者在选购鲁花新一代调和油产品时,均能在产品外包装正面看到“公布配方”标志,同时在产品外包装侧面,可以清楚看到产品所含油种及各油种所占比例。

  鲁花集团公布调和油配方比后,立即引来了社会上、公司里、消费者以及竞争者的不同声音,有赞许的,有不理解的,也有无所谓的,更有质疑的。而且市场的认同情况也不太乐观。对此,鲁花的总裁孙东伟有着清晰地判断,他说:“做企业,一定要赚良心钱。老百姓的心里自有一杆秤,你只要一直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消费者总会感受到。即便消费者一时没有形成消费习惯,我们也要将诚信的、对的事情坚持下去。通过我们的诚信和品质,走进消费者的心里。”

  最后,宫旭洲在结束自己的发言时引用了《道德经》里的一句话:“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他进一步解释说:“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事物的规律是朝着相反方向发展的,你越去苛求、索取,越是达不到目的;你越是想着付出,反而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也就是说,只要我们诚信经营,时时刻刻想着消费者,用心为消费者服务,消费者就会喜欢你、信任你、购买你,反而推动企业越做越大,品牌越来越响。”

  宫旭洲表示,鲁花人坚信“本立而道生”。鲁花已将这个“本”融入了公司的企业文化与企业的所有管理中。“产业报国、惠利民生”,是鲁花的企业宗旨,鲁花将一直坚持诚信为本,用心打造消费者心中满意品牌。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雪宁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