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12月17日讯 (通讯员 姜黎明 记者 张雪松) 记者从烟台市消费者协会获悉,2010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135起,处结4052起,处结率达到98%,挽回经济损失408.7万元。
据市消协人员介绍,从受理市民投诉情况看,手机、服装鞋帽、家电、房屋装饰、农资产品及汽车方面质量投诉较为集中,而服务方面投诉则集中于通信、洗衣、美容美发等领域。
26.5% 通信行业投诉问题突出
来自统计的数据显示,在受理的868件服务类投诉中,电信投诉230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26.5%。电信投诉主要涉及资费不透明、话费误差多、退订增值业务难、“套餐”不明晰、此外,包括擅自收取高额信息费、垃圾短信、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消费者信息被泄露、隐私权被侵犯等。
手机投诉仍热居首
据悉,全年移动电话投诉为972起,虽然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但仍然占投诉总量的23%,据各类商品之首。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手机质量差,存在瑕疵影响正常使用;服务意识淡薄,拖延维修和规避“三包”责任,导致问题升级;维修技术不过关,二次维修的情况普遍等。
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时,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大商场或专柜,一定要索取发票、信誉卡,核对手机串码与包装、手机内部商品标帖所标注的是否一致,核对手机附件是否齐全;维修手机时,应要求开具正式维修凭z 证,明确手机所存在的问题,并妥善保管;使用手机过程中,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或到辖区消费者协会投诉。
日用百货类有增无减
全年百货类商品投诉1063件,占总投诉量的25.7%,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5个百分点,该类投诉最多的产品是服装、鞋类。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经销商和厂家相互推诿,消费者感到无奈。根据《消法》“谁经销谁负责”的规定,商场应该是第一责任人,首先负责解决消费者投诉。
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看,主要分为4类:
首先,经销商和厂家“踢皮球”,消费者看“球赛”。根据《消法》“谁经销谁负责”的规定,商场应该是第一责任人,首先负责解决消费者投诉。如芝罘区一消费者在市区某大商场购买一豪华吊灯,回去安装不久吊灯坠落摔坏并砸坏茶几。找经销商后,经销商推给厂家,致使调解进行缓慢。二是服装鉴定难。许多消费者在服装穿着过程中出现破损、拉裂,洗后发现褪色、起球等现象,当对其质量产生疑问时,往往会被检测机构对已使用过的商品不作检测所困扰。三是皮鞋出现脱胶、断底、断面、掉色等质量问题,有的商家不履行“三包”责任,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以消费者非正常使用为由拒绝退换货。四是有些商家采取虚假的清仓价、换季价、拆迁价、甩卖价、最低价等欺骗性价格欺骗消费者。
消费者在购买服装、鞋等日用百货时要记着索取发票或购物凭证,购买后保留好购货单据和三包凭证,一旦出现问题及时索赔或投诉。同时建议消费者最好到有信誉的大型超市或专柜、专店购买。
此外,家电产品质量问题、汽车质量安全存隐患、食品安全问题、房屋及其装修、洗衣行业投诉纠纷、美容化妆品、农资投诉等位列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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